【《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烟花爆竹零售业务的经营者,包括但不限于零售点、临时销售场所等。
2.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3. 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可控。
二、经营资质与条件
1.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开展经营活动。
2. 零售点应具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营业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3. 从业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熟悉烟花爆竹的性质、储存、销售及应急处置知识。
三、安全管理职责
1. 经营者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建立健全安全档案,记录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安全事项及整改情况。
四、烟花爆竹储存与销售管理
1. 烟花爆竹应按照分类、分区、隔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严禁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混放。
2. 销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防止非法购买和使用。
3.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不得在禁止燃放区域内进行销售活动。
五、应急处置与事故报告
1. 经营单位应制定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责任人。
2.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 对发生的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六、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1. 相关监管部门应定期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经营单位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2.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通过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升烟花爆竹零售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为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