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学校门卫工作职责规章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校内从事门卫工作的人员,旨在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一、门卫基本职责
1. 出入管理:严格执行校门进出管理制度,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查验有效证件,确保非授权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学生外出需凭请假条或班主任签字,方可放行。
2. 安全巡查:定时对校园重点区域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 车辆管理: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登记和引导,严禁无关车辆随意停放或进入教学区,确保校园交通有序。
4. 物资管理:对带出校园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公私财物流失,确保校园资产安全。
5. 应急处理:熟悉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时,迅速反应,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
二、工作纪律要求
1. 门卫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或串岗,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
2. 工作期间须着装整洁,佩戴工作证,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树立良好形象。
3. 禁止在值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打牌、睡觉、玩手机等,确保工作专注度。
4. 对来访人员要礼貌接待,耐心解释相关规定,避免发生冲突,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
三、交接班制度
1. 实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岗,听取上一班次的工作汇报,了解当日重点事项。
2. 交接内容包括:未完成事项、设备运行状况、异常情况记录等,确保工作连续性。
3. 交接双方需在交接簿上签字确认,做到责任明确、记录清晰。
四、培训与考核
1. 学校应定期组织门卫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应急处理、文明服务等方面的培训,提升综合素质。
2. 建立门卫工作考核机制,根据工作表现、纪律遵守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奖优罚劣,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履职。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安保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通过严格执行《学校门卫工作职责规章制度》,能够有效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为师生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稳定、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