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场行为,提升行业诚信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目标
本办法旨在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三、主要内容
1. 信用信息采集与管理
- 明确了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三个方面。
- 规定了信息采集的方式方法以及数据更新频率。
2. 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 设立A、B、C三个信用等级,并详细列出了每个等级的具体评分细则。
- 强调了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
3. 激励措施
- 对被评为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如优先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等。
- 鼓励其他企业向优秀企业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技术成果。
4. 监督检查机制
- 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 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地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四、实施步骤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行,试行期为半年。期间将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完善相关政策内容。正式施行后,各级管理部门需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结语
希望全市范围内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够以此为契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我们相信,在大家共同努力下,青岛房地产市场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特此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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