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幼儿园师生的安全,维护校园秩序,特制定本车辆管理规定。所有进入幼儿园区域的车辆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一、入园车辆范围
1. 教职工车辆:仅限于本园教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的私家车。
2. 接送车辆:仅允许家长接送孩子时使用,并需提前登记车牌号。
3. 公务车辆:包括政府相关部门、教育局检查或指导工作的车辆。
二、车辆行驶规定
1. 所有车辆进入校园后需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2. 禁止鸣笛,避免惊扰幼儿和教师。
3. 在指定区域停放车辆,不得随意占用消防通道及教学楼前的主要通道。
三、停车管理
1. 教职工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教职工停车场内。
2. 家长接送车辆需在指定的临时停车位上短暂停留,即停即走,不可长时间逗留。
3. 外来公务车辆需经门卫核实后方可进入,并由专人引导至指定位置停放。
四、安全措施
1. 进出校园的所有车辆均需接受门卫的检查与登记。
2. 驾驶员需持有有效驾驶证,并确保车辆状况良好,无故障隐患。
3. 幼儿园内禁止非必要人员驾驶车辆,特殊情况需经园方批准。
五、违规处理
1.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将予以警告并记录在案;屡教不改者,将取消其入园资格。
2. 如因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希望全体教职工、家长以及来访者能够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如有疑问,请咨询幼儿园安保部门。
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幼儿园所有。
通过以上细致的规定,我们希望能够有效规范校园内的车辆管理,确保每一位师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