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小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学生营养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小学学生营养餐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为全体在校小学生提供营养餐的资金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及监督等环节。
第二条 资金来源
营养餐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以及学校自筹资金。所有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 使用原则
1. 公开透明:所有资金的使用情况需定期向家长委员会和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2. 公平公正:确保每位学生都能享受到同等质量的营养餐服务。
3. 安全卫生:采购食材时严格把关,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营养价值。
4. 节约高效:合理规划预算,避免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条 管理职责
1. 校长负责制:校长是营养餐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负总责。
2.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的核算与审核,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3. 后勤部门:负责食材采购、配送及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
4. 班主任配合:协助统计学生人数,反馈用餐意见,参与监督工作。
第五条 食材采购流程
1. 制定年度采购计划,明确所需物资种类及数量。
2. 招标或比价选择供应商,签订合同。
3. 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其资质和服务质量。
4. 进货验收,核对数量与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第六条 财务管理制度
1. 设立专门账户存储营养餐资金,严禁与其他经费混用。
2. 每笔支出须经两人以上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
3.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 监督机制
1. 成立由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营养餐监督小组,不定期抽查食堂运作情况。
2. 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与检查。
3. 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奖惩措施
对于在营养餐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人将依法依规处理。
第九条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则按照程序修订后再执行。
通过严格执行上述各项规定,我们希望不仅能够保障学生们获得充足且健康的饮食,还能培养他们珍惜粮食、感恩社会的良好品质,为他们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