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激励我校师生在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方面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学校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升学校的整体科研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特制定本奖励办法,以鼓励和支持科研成果的产出与转化。
一、奖励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教职工及学生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学术交流等方面取得的各类成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在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2. 获得国家、省部级等重要奖项的科研项目或成果;
3. 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
4. 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编著或译著;
5. 参与国际或国内重大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
6. 其他经学校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科研成果。
二、奖励标准
根据科研成果的不同类型及其社会影响程度,设立相应的奖励等级和金额。具体如下:
1. 对于发表在SCI、SSCI、A&HCI等顶级索引中的论文,给予每篇人民币五万元至十万元不等的奖励;
2. 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以上的项目,奖励金额为三十万元;二等奖则为十五万元;
3. 申请并成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每项奖励两万元;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各为五千元;
4. 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的作者团队,可获得三万至五万元的资助;
5. 参与国际顶尖会议并作大会报告者,将视情况提供一定数额的差旅补助;
6. 特殊贡献奖由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三、申报流程
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个人或团队均可提出申请。申请人需填写《济南大学图书馆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复印件、获奖证书等),提交至所在学院或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图书馆科研管理办公室。
四、评审机制
成立专门的评审小组负责对所有申请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公平公正地评定各项成果的价值。评审过程中将综合考虑成果的质量、创新性、应用前景等因素,并结合专家意见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五、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济南大学图书馆所有。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相关规定时,须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希望通过本奖励办法能够激发广大师生投身科研的热情,在各自的领域内不断探索新知,创造更多优秀的科研成果,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