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
2.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的原则。
二、组织与职责
1. 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2. 各级管理人员要明确各自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职责,并定期进行培训,提升专业技能。
3. 鼓励员工积极举报安全隐患,对发现重大隐患的个人给予奖励。
三、隐患排查
1. 定期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方面。
2. 对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同步进行安全评估,确保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3. 结合季节性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四、隐患治理
1. 发现隐患后应及时上报,并由专业人员制定整改方案。
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措施。
3. 整改完成后需经复查确认合格方可恢复使用或生产。
五、监督与考核
1. 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严格奖惩措施。
2. 加强对外部承包商的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
3. 定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改进机制。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须报请上级批准后执行。
3.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希望全体员工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做到防患于未然,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