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女职工产假及哺乳假申请指南
为了更好地保障我校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工作与家庭的平衡发展,特制定此《南京邮电大学女职工产假及哺乳假申请指南》。本指南旨在为符合条件的女职工提供清晰的申请流程和相关支持政策。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南京邮电大学全体正式在编女职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条件,并在产假期间需要休假的女职工均可依据本指南申请产假及哺乳假。
二、产假及哺乳假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女职工在生育后可享受一定期限的产假和哺乳假。具体规定如下:
- 产假:女职工在分娩后可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包括产前15天。
- 哺乳假:女职工在孩子满一周岁之前,每天可享受1小时的哺乳时间。
三、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女职工需填写《南京邮电大学女职工产假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出具的预产期证明等)。
2. 审批流程:申请人需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提交至所在部门负责人,由其审核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3. 假期安排:经批准后,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的休假时间。
四、注意事项
- 请务必提前规划好工作交接事宜,确保不影响团队工作的正常开展。
- 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应提前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每一位需要申请产假及哺乳假的女职工。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学校的人力资源部。
附件:产假及哺乳假表格 南京邮电大学女职工产假申请表
希望这篇内容能满足您的需求!如果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调整,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