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午检工作制度】为保障校园师生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特制定本“晨午检工作制度”,以规范日常健康管理流程,提升防疫工作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各年级、各班级的学生及教职工,涵盖日常在校期间的健康监测工作。凡在校园内学习、工作或参加活动的人员,均须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晨午检。
二、检查时间与方式
1. 晨检:每日早晨学生到校后,由班主任或指定负责人进行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询问,重点了解是否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
2. 午检:中午放学前,由各班生活委员或值日教师对全体学生进行再次健康观察,记录体温变化及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三、检查内容
1. 体温检测:使用合格的体温计或额温枪,测量学生及教职工的体温,正常体温应为37℃以下。
2. 症状询问:了解是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皮疹等症状,以及近期是否有外出旅行史或接触疑似病例。
3. 健康状态评估:根据学生的精神状态、饮食情况、睡眠质量等综合判断其健康状况。
四、信息记录与报告
1. 每次晨午检需如实填写《晨午检登记表》,详细记录学生姓名、班级、体温、症状及其他相关信息。
2. 发现体温异常或有疑似症状者,应立即安排隔离观察,并第一时间通知校医或相关负责人,必要时联系家长并建议就医。
3. 对于连续两天体温异常或有其他不适症状的学生,应暂停上课并进行进一步检查,待确认无碍后方可返校。
五、责任分工
1. 各班班主任负责组织并落实晨午检工作,确保全员参与。
2. 校医负责指导晨午检操作流程,审核检查结果,提供专业意见。
3. 学生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及时反馈学生在家的健康状况,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六、制度执行与监督
学校将定期对晨午检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估,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对于未按规定执行晨午检或隐瞒病情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维护全体师生的健康权益。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班级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晨午检方式,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严格执行晨午检工作制度,学校能够有效掌握师生健康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为构建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