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修改)x】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竣工结算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准确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以及各方利益的平衡。为规范工程竣工结算流程,确保结算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本《附件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修改)》。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纳入公司管理范围的工程项目,涵盖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等各类工程。通过明确结算依据、程序、责任分工和监督机制,旨在提升结算效率,防范结算风险,保障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一、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及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应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二、结算依据与资料要求
1. 工程竣工结算应以合同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为依据。
2. 所有涉及工程量变化的事项,必须由建设方、施工方及相关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并形成书面记录。
3.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工后及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材料价格清单、设备清单、竣工图纸等。
三、结算流程与职责分工
1.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竣工结算工作,协调各方配合完成资料整理与核对。
2. 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对工程量进行复核,确保与实际施工情况一致。
3. 成本控制部门负责审核结算金额,对照合同条款,确保结算合理合规。
4. 审计部门应对结算结果进行抽查或全面审计,确保结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结算审核与审批程序
1. 施工单位提交结算报告后,由项目部初审,提出初步意见。
2. 初审通过后,报请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审核。
3. 结算结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五、争议处理与责任追究
在结算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据合同约定提交仲裁或诉讼。对于因故意虚报、漏报或伪造资料导致结算错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项目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本办法的有效落实。
通过严格执行《附件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修改)》,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工程管理水平,推动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