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有限公司信访稳定工作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信访稳定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 信访稳定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2. 公司全体员工应树立“以人为本、依法依规、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积极参与信访稳定工作。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部门、所属各单位以及全体职工在信访事项处理、矛盾排查、信息反馈、责任落实等方面的工作行为。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1. 公司设立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成员,负责统筹协调信访稳定工作的开展。
2. 各基层单位应设立信访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信访事项的收集、上报、处理及日常管理。
3. 信访稳定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信访事项受理与处理流程
1. 员工可通过书面、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公司信访部门提出合理诉求或建议。
2. 信访部门应在收到信访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并视情况转交相关责任部门处理。
3. 对于一般性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于复杂疑难问题,应制定专项处理方案,并在30日内完成调查处理。
4. 信访处理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信访人,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
四、信访信息管理与预警机制
1. 建立信访信息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对信访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风险点。
2. 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稳定因素的信访问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3. 加强与地方政府、公安、劳动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联动机制,提升信访问题的综合应对能力。
五、信访工作考核与奖惩机制
1. 将信访稳定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 对信访处理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3. 对在信访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个人或团队,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通过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员工满意度,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