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区域及各类设施设备的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2. 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3. 所有教职工应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积极参与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二、隐患排查机制
1. 幼儿园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全面检查,确保不留死角。
2.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器线路是否老化、易燃物品存放是否规范等。
3. 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分类整理,形成隐患清单。
三、隐患整改流程
1. 对于一般性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 对于重大隐患或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3. 整改过程中应做好过程记录,确保整改效果可追溯。
四、整改监督与验收
1. 幼儿园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2. 整改完成后,由相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验收,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
3. 对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宣传教育与培训
1.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师生的防火意识和应急能力。
2. 组织教职工参加消防技能培训,掌握灭火器使用、疏散逃生等基本技能。
3. 针对幼儿开展适合其年龄特点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幼儿园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各班级、部门应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幼儿园将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幼儿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和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