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登记管理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部署,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全面启动新式营业执照的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范围
凡在本省依法设立并已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包括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均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新营业执照的换发手续。
二、换发时间
本次换发工作自202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则上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换发任务。具体安排将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换发方式
企业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换发手续:
1. 线上办理:登录“青海省政务服务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按提示提交申请材料;
2. 线下办理: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
四、所需材料
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 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 企业法人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营业执照换发申请表》;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注意事项
1. 旧版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仍可正常使用,但自2026年1月1日起将全面停止使用;
2. 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此次换发工作,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3. 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热线咨询。
特此通知。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